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4年1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0月发布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4]23号),现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福州正源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强
联系人及电话:钱工137069815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93794735D
建设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路6号3#楼(自贸试验区内)
主要产品名称:年产铝板带箔坯料4万t
二、排污信息
1、废水:
①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超标情况:无
2、废气:(1)熔炼烟气,公司熔铝炉产生的燃气烟气和熔炼废气经处理后进废气管道,由管道集中后共用一根15m的烟囱外排,烟气中含有烟尘、SO2和NO2。
(2)倒渣废气
经扒渣后的熔炼炉炉渣由工人手推车运送,并倾倒入渣房扒开冷却,此时扬起的废气称为倒渣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含铝粉尘。经回收装置收集后可与炉渣统外卖处置。
(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正常熔炼时炉门处于关闭状态,在搅拌、扒渣时开启炉门,有烟气逸出。产生的烟气的主要成分为烟尘。搅拌、扒渣无组织烟气的烟尘含有含氟物质,烟气含有一定量的固氟。收集气纳入到熔炼炉烟气排气系统排放。
超标情况:无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有减振垫等降噪措施;经墙体、距离和降噪措施衰减,降低了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超标情况:无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产生的边角料等由公司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公司产生危险废物包括熔炼炉粉尘、废机油、废润滑油和炉渣灰,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福州正源铝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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