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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巷镇7#农村发展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4-11-25 22:24:26 发布者:tank058 访问量:10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马巷镇7#农村发展用地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社头社区。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9235.939平方米。调查地块根据核定红线图可以分为三个子地块,分别为地块7#-1(A1-1、A3-1)、地块7#-2(A1-2、A2、A3-2)、地块7#-3(A1-3),中心坐标分别为118.254901°,N24.644614°;E118.258902°,N24.64477489°;

E118.259079°,N24.643575°。2012年前为农用地,2012年底政府进行收储作为农村发展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集体产权公寓)、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办公)。

二、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受污染;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的痕迹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没有外来填土的情况发生;同时,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判断,该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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