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软件园三期G地块子地块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日期:2024-11-27 08:53:46 发布者:公示用 访问量:8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软件园三期G地块子地块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软件园三期G地块子地块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集美区软三片区西蔡一路与蔡亭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3.基本情况:子地块②面积为17366.6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18009°、北纬24.619673°。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科研用地。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按照GB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本次调查地下水质量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限值进行评价。

二、调查方法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 号)中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论

1、土壤: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设置了10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上游设置 1 个土壤监测为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36个。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

土壤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井监测为对照点位。现场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地下水检测除细菌总数外,其他项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地块细菌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地块平整时期人类活动所致和作为农用地期间施用少量有机肥导致

      本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工作,可以确定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第二类用地中0804科研用地(软件及研发),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谢工

联系邮箱:309182011@qq.com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