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福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安市福乐家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安市福乐家园地块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下洋水池坵。本地块面积约为6593m2,东至农用地,南至新建道路,西至农用地,北至农用地。本地块原为农用地,现根据福安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81202000003)可知,本地块后续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建设福安市福乐家园。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严格执行我国现有的污染地块管理法律法规,运用地块环境调查与修复的技术规范,特别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以我国的环境质量标准与土壤污染评估标准为依据,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手段,对地块内及周边污染地块的历史利用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了解并判断地块是否受到污染。
三、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福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255938858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359183519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