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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江片区人才房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2-03 11:55:13 发布者:GKEP 访问量:27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泉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委托我司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江片区人才房项目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江片区人才房项目用地位于泉州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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