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埭镇鹏头村停车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晋江陈埭镇鹏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陈埭镇鹏头村停车场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陈埭镇鹏头村,地块面积911m2,地块大致中心点经纬度为东经118°60'87.815"、北纬24°82'09.862"。根据查询“福建阳光规划”平台(https://www.fjyggh.com:7777/yggh/#/),该地块用途变更前土地类型以集体所有的其它用地为主,小部分为住宅用地。本地块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傅 联系电话:0595-2225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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