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规定,将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将乐县脱脂厂A地块开展土壤调査,编制调査报告。现将《将乐县脱脂厂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将乐县脱脂厂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
委托单位:将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现状:居住用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经对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认为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司对将乐县脱脂厂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将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意见,并提出导议理中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贝遺加着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56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至7层
联系电话:0591-8357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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