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排查企业内所有可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将其识别为重点监测单元并对其进行分类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不同单元类别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检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兴鸿环保公司”)已被列入《2024年度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防控本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证检测公司”)依据历史编制的《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采样和分析,最后针对实验结果综合分析判断兴鸿环保公司厂区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完成《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一、项目概况
兴鸿公司红线内征地面积98332.3m2,地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书峰乡鲤岭村新厝66号,目前拥有1条600t/d的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建设600t/d的焚烧炉1台及12MW汽轮发电机1台。
二、监测内容
为防控本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03月和2024年09月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根据《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采样和分析,针对实验结果综合分析判断兴鸿公司厂区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最终完成《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三、监测结果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
2024年09月开展土壤自行监测,所有土壤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钼、锰、铊未超出《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河北省场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征求意见稿)》对应的工业用地标准限值;2024年03月和09月分别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地下水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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