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武镇五峰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崇武镇五峰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崇武镇五峰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地块位于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北至道路及篮球场,南至村道,西至拥军南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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