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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东南校区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4-12-10 11:02:14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10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东南校区扩建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东南校区扩建项目地块(原名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东南校区缝隙及西北角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古莲路边,属石狮市祥芝镇,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747913°,北纬24.762280°,总用地面积2418.47平方米,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山东路,南侧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东南校区(正在施工建设),西侧为古莲路、石狮东昇新厂,北侧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北校区。该地块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进行水泥硬化处理,为一条道路和一处绿化带。

  根据《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年)可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根据《2024年第1次市用地联席会议及地价委员会议纪要》(狮政专[2024]2号)可知,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故地块用地分类属《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本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010~0.039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东南校区扩建项目开发利用。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1350500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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