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重高速(萩芦至五星段)萩芦镇崇联大乾安置区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的涌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该地块土地用途变更理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委托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湄 重高速(萩芦至五星段)萩芦镇崇联大乾安置区工程(本文简称为“本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大乾(四至范围:西至农田,东至居民区,南至211国道,北至山体),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5265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077617498°,北纬25.551638806°。
根据《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二)调查结论:
经对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19号南兴国贸中心3号楼202室、203室
联系人:林先生0594-292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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