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的涌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该地块土地用途变更理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委托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萩芦镇崇福坡头安置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085771413°,北纬25.547315085°。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四至范围:西至果园,东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根据《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萩芦镇崇福西份安置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089810820°,北纬25.546590888°。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四至范围:西至居民区,东至河道,南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根据《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萩芦镇崇圣青坑亭安置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094059439°,北纬25.537844205°。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四至范围:西至果园,东至村道,南至211国道,北至果园);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萩芦镇林美村一、二期安置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114253714°,北纬25.536642987°。萩芦镇林美村一、二期安置区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林美村(林美村一四至范围:西至居民区,东至农田,南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林美村二四至范围:西至居民区,东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根据《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林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萩芦镇潭井茶仔下、宫角安置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126109154°,北纬25.532715821°。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潭井村(四至范围:西至果园,东至居民区,南至果园,北至居民区);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项目选址已征得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同意,符合2006-2020年涵江区萩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潭井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萩芦镇深固固宙安置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153731884°,北纬25.534361356°。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深固村(四至范围:西至居民区,东至村道,南至果园,北至居民区);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项目选址已征得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同意,符合2006-2020年涵江区萩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深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可知,项目地块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二)调查结论:
经对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19号南兴国贸中心3号楼202室、203室
联系人:林先生0594-292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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