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口镇悦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对灌口镇悦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灌口镇悦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灌口镇悦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下文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鱼孚路与松林路交叉口东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997766°,北纬24.617718°,总占地面积为2858.557m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临时办公用地和空闲地,根据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该地块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A1),目前该地块为空地,未进行建设。
二、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本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做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A1),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四、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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