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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芝镇大堡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2-05 11:08:03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3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祥芝镇大堡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757456°、北纬24.761121°,占地面积9122平方米,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A6)。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得知地块内涉及石狮市华新汽车修配厂、蔡须个人水产品加工作坊等企业。走访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搜索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证实该地块内入住的企业未受到过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相邻地块历史以来入驻企业主要以轻工型生产制造(纸管加工、针织布、专用设备制造、渔网)为主,根据调查地块的气候气象数据和区域地层和水文特征可知,相邻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极小。。

2、调查地块检测结论

(1)地块土壤检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7个土壤取样点位(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采集21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共检测49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基本项45项、土壤pH、石油烃(C10~C40)、铝、铁,涵盖了特征污染物中的检测指标。在采集的21个土壤样品中,土壤pH测定值在6.12~7.94之间,呈无酸化或碱化。所有土壤样品的镍、铜、铅、镉、砷、汞、六价铬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

(2)地下水检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4个地下水井(含1个地下水背景点),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共检测30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GB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总量)、砷、镉、六价铬、铅、汞、镍,共计33项监测参数,涵盖了特征污染物中的检测指标。在对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后得出如下结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其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的限值。

综合上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地块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A6)的使用要求,本次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蔡    联系电话:139604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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