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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2-05 15:55:55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4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石狮市市宝盖镇石狮大道,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36019°、北纬24.772768°,占地面积2770平方米,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科研用地。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得知地块内涉及石狮市冠豪体育用品、瑞晶鞋服印花等企业。企业主要设置了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走访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石狮市冠豪体育用品公司、石狮瑞晶鞋服印花有限公司等代表,在生产期间无泄漏事故。搜索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证实该地块内入住的企业未受到过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相邻地块历史以来入驻企业主要有石狮市宝盖工业区、泉州骏昌鞋材、豪德盛、石狮宏兴发泡、石狮市盛峰五金、石狮市天狮鞋服、比尔酷儿童用品等企业,根据调查地块的气候气象数据和区域地层和水文特征可知,相邻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极小。。

2、调查地块检测结论

(1)地块土壤检测结论:本调查地块共布设4个土壤取样点位(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采集10个土壤样品。共检测47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7项重金属、27种VOCs和11种SVOCs及pH、石油烃(C10~C40)。在采集的10个土壤样品中,土壤pH测定值在7.63-8.16之间,呈无酸化或碱化。27种VOCs和11种SVOCs均未检出,7项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结论:本调查地块共布设4个地下水井(含1个地下水背景点),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共检测38项污染因子,其中地下水水样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的35项、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共检测38项污染因子;在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中,其中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 的限值。地下水样品各个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

(3)地表水和底泥检测结论:本调查地块共布设1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1个底泥和地表水样品。底泥共检测47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7项重金属、27种VOCs和11种SVOCs及pH、石油烃(C10~C40);地表水共检测13项污染因子包括:pH值、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BOD5、总磷、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在采集的1个底泥样品中,土壤pH测定值为7.63,呈无酸化或碱化。27种VOCs和11种SVOCs均未检出,7项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在采集的1个地表水样品中特征污染物石油类测定值为0.02mg/L,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均未检出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中的限值要求。

综合上述,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故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教育科研用地。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蔡    联系电话:139604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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