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香开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香开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香开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位于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拱头村住宅,西至农田,东至农田及空地、南至农田,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9.639602°,北纬26.360512°,项目总用地面积共1974m2,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调查用地性质变更为村庄建设用地(住宅用地V11)。
二、调查结果
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在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香开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结果基本可以反映地块真实情况,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村庄建设用地(住宅用地V11)开发,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连江县马鼻镇拱头村民委员会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一期11#楼5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1-87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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