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进电力有限公司高层三级(高桥下)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现对《福建省水进电力有限公司高层三级(高桥下)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水进电力有限公司高层三级(高桥下)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性质:后评价
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高层村
运营单位:福建省水进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河坝枢纽工程、引水渠道、压力管道以及发电厂房枢纽等。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2020682261@qq.com)向我公司提交书面反馈意见。
福建省水进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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