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银卡纸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特种纸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厦门金银卡纸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特种纸生产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金银卡纸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特种纸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厦门金银卡纸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树兜社区树兜北路121号4座1层(东侧)
建设过程:2024年04月10日委托深圳市龙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厦门金银卡纸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特种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06月12日取得了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泉鲤环评〔2024〕表14号。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特种纸1100吨,由于项目尚有1台金银卡纸复合(涂布)机、1台全自动整理横切机和1台高精密双螺旋分切机未引入,本次验收规模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特种纸600吨。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联系人:黄成祥
联系电话:18060999558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6日(至少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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