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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2024年度)主要内容的公示
日期:2024-12-31 18:04:22 发布者:fjtzjc 访问量:144 收藏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下称“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排查企业内所有可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将可能通过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或设施设备识别为重点监测单元并对其进行分类,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检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下称“东泰皮革公司”)已被列入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防控本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证检测”)编制《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邀请专家对监测方案进行技术评审。监测方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将作为东泰皮革公司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的依据。本次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依据修改完善的《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天证检测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采样和分析,最后针对实验结果编制《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19日注册成立,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集奎村集奎332号,占地面积10448.5m2,主要从事皮革制品制造。“扩展制革生产线项目”于2008年10月通过莆田市环境监测站竣工环保验收,总体规模为年产猪皮革、牛皮革产品合计 2550吨(折合1.836×106m2/a)。

二、监测内容

2024年12月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采样和分析,针对实验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东泰皮革公司厂区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最终完成《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三、监测结果

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5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

土壤共检测49项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或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中无对应限值的测试项目均低于或远低于其他省市的土壤污染管控标准中的限值。

地下水共检测43项指标,其中5项无对应评价限值不作评价:总磷(均有检出)、动植物油类(个别点位有检出)、总氮(均有检出)、甲醛(均未检出)、总铬(均未检出),其他指标的测出值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表2中对应的Ⅳ类标准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检出率51.2%,指标超标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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