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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G2021-04号地块开展土壤调查结果公示
日期:2025-01-10 15:46:46 发布者:yush 访问量:12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规定,中国瓷都·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德化县G2021-04号地块开展土壤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德化县G202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概况

德化县G2021-04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用地位于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东至文昌路,西至待建地、山林地、陶瓷厂房,南至瓷都大道临街商铺,北至福坪路。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4881.95平方米,其中地块一40619.32平方米,地块二4262.63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118.217449°E,25.485865°N。

根据收集资料,该地块南部2019年前一直为山林地,北部2003年之前为山林地,2003-2019年为宏强建材有限公司用地。目前,项目地块南部为城建•水墨观邸小区建设用地,已基本建成;北部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正在施工。

根据《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单元局部地块动态调整论证报告》和《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G2021-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指标的函》(德化自然资函〔2021〕99号),项目地块南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零售商业用地(R21),北部规划用做居住服务设施用地(R22),后规划建设幼儿园。

二、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工作可知,项目地块北部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南部为山林地。目前,项目地块南部为城建•水墨观邸建设用地,已基本建成;北部为幼儿园建设用地,正在施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结果显示,在检测的14个土壤监测点位,23个土壤样品中(含对照点及4个土壤平行样),土壤pH范围在5.1~8.6,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以及石油烃(C10-C40)等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总氟化物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筛选值。

调查地块地下水环境质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德化G2021-04号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是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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