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华安县教育局委托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华安经济开发区教育用地(华安县实验中学、华安县第三实验小学)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华安经济开发区教育用地(华安县实验中学、华安县第三实验小学)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59734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7.655023°,N24.670921°。2024年7月取得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2920240000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29202400005号),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拟建设华安县实验中学、华安县第三实验小学,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涉及较大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华安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186号
联系人:汤** 联系电话:158603637***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72号融都新界1幢2单元903室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96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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