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兴贤坊小区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