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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兴贤坊小区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2-20 11:49:43 发布者:L123456 访问量:23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土壤污染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的提醒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的通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等文件要求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沙县兴贤坊小区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沙县兴贤坊小区扩建项目地块
地块位置:沙县兴贤坊小区扩建项目地块位于三明市沙县区兴贤坊。(地块A:中心经度117°47′50.49″N,中心纬度26°24′21.48″E;地块B:中心经度117°47′53.15″N,中心纬度26°24′22.74″E)。用地面积58.31平方米。

委托单位: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调查结论
    经对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且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三、公共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司对宁化县淮土镇新建敬老院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司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275号东山创业大楼12楼
    联系电话:1539598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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