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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苏坑中心幼儿园扩建教学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5-02-27 17:34:23 发布者:YEEE 访问量:43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永春县苏坑中心小学委托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春县苏坑中心幼儿园扩建教学楼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苏坑镇嵩山村,面积712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道路,南至苏坑中心幼儿园已建教学楼,西至道路,北至农用地,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8.214498°、北纬25.435310°。该宗地原为永春县苏坑镇嵩山村集体用地,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苏坑中心幼儿园扩建教学楼建设用地的批复》(永政地【2020】5号),该地块土地类型包括水田648m2、其他农用地42m2、建设用地22m2。2019年,建设单位(永春县苏坑中心小学)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教育用地(A3)。2020年,永春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该地块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作为永春县苏坑中心幼儿园扩建教学楼建设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5-22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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