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永春县湖洋中心小学委托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春县湖洋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湖洋镇清白村,面积5971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道路,南至泉州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施工用地和绿化用地,西至泉州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施工用地和农用地,北至农用地和道路,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8.413114°、北纬25.390025°。该宗地原为永春县湖洋镇清白小学用地和部分农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柑橘和水稻。2021年12月20日,建设单位(永春县湖洋中心小学)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25202100052),现规划为教育用地(A3)。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5-222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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