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蒂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南风润土环境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地块(本文简称为"本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珠坑村(用地42m2,为水田)、吴黄村(用地13908m2,其中水田5998m2,果园4215m2,坑塘水面3695m2)和下郑村(用地2953m2,其中水田2795m2,沟渠158m2),总用地面积16903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9.103138E,
25.330754N,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高等院校用地,西至350305-02-A-01地块(带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工程用地),南至公园绿地,北至规划市政道路。
二、调查内容
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表明,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作为农用地使用期间,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上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根据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总量均未超标。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方法,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经确认,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南风润土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1329594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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