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城市综合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委托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州高新区城市综合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州高新区城市综合馆地块位于福州市上街镇新洲村,本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园地及村庄住宅建设用地。本地块面积约为12195.29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E 119.210715°,N 26.031889°。目前地块内部原居民楼大部分已拆除,为空地。本地块用途拟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A2)。
二、调查结果
该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结果表明福州高新区城市综合馆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结果基本可以反映地块真实情况,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文化设施用地(A2)开发,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一期11#楼5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1-87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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