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昇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福清昇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EPE珍珠棉1000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基本完成,即将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清昇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EPE珍珠棉1000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清昇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租赁福州市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清繁大道338号福建省东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2#生产车间西侧第二层)已建厂房,投建“福清昇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EPE珍珠棉1000吨”项目,预计年加工EPE珍珠棉1000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昇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0591-8557511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055221995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往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水质、水量均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负荷冲击,项目污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因此几乎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直接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固体废物:固废处置得当,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5.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行业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围;同时,本项目已于2025年3月13日在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取得投资备案号,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投资建设的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在该负面清单中未提及,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投资建设的项目。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5.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清繁大道338号福建省东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A栋厂房第二层),根据本项目不动产权证,建设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EPE珍珠棉包装材料加工,属于工业生产项目。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该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符合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其建设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5.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其中氨氮参照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的B级标准(氨氮≤45mg/L)。
(2)废气
项目胶粒加热和贴合、喷码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可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中相关标准,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和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影响均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