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洛江区2019-17-01储备用地位于洛江区双阳街道新南社区,总用地面积为51801.7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8.64154°、N 24.96967°。地块总体范围北至排洪渠及民俗建筑用地,西至阳江路,南至万虹路,东至新南二路。历史至今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居住用地、空闲地、商住用地,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洛江区2019-17-01储备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现场快筛指标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洛江区2019-17-01储备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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