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洋井连片住宅小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洋井连片住宅小区地块坐落于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村,地块面积1221.73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66924°、北纬24.776104°,地块东至荒地,西至荒地,南至12m路,北至荒地。目前,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洋井连片住宅小区尚未开发建设,地块内现为空地。根据《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村庄宅基地,属于居住用地(R),故本地块属于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根据分析判断,地块周边企业不存在对本地块的污染途径;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洋井连片住宅小区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788843222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887626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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