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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科教中心公园路北侧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日期:2025-03-26 09:10:25 发布者:QZMJHB 访问量:74 收藏
1.1 地块基本情况概述

南安市科教中心公园路北侧A地块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桑林村和美林街道金枝村美林街道金枝村,中心经纬度(E:118.436109°,N:24.970841°),地块东临学园中路,南临环园西路,西侧为南安第七小学在建工地,北侧为空地,占地面积为112134平方米(约168.2亩)。

项目地块历史上为林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农业种植过程中未进行过污水灌溉,也不存在堆肥活动历史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2008-2009年期间,地块内东侧曾为蔬菜种植大棚,主要种植甘薯、玉米;于2022年,地块经征收后通过地块内山坡地平推来进行土地回填平整工作,无外来填土,平整后开始源昌文昌里人才社区工程的建设,目前项目地块为社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已全部建成,地面已完成地砖和绿化的铺设,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社区尚未有居民入,地块整体环境感官较好。

1.2 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项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也发布了《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福建省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环保标准体系,为开展建设用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基础支撑。

经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批准,项目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R),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南安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项目地块内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以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1.3 调查执行情况及结果

本次地块调查于 2024年12月26日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于2025年2月21日完成调查报告撰写。结论简述如下:

污染识别:

(1)场地历史调查:①调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从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没有涉及过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的情况;②地块内未有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及固废填埋等情况;③地块内无工业废水污染;④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受污染;⑤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的痕迹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2)地块现状调查:①目前项目地块内为源昌文昌里人才社区,土壤已被平整和扰动,项目无外借土方,社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建设单位正在进行内外墙粉刷和砖墙砌筑等工程;②现场未发现有污染痕迹;③现场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对项目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周围无潜在污染源,相邻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为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调查通过表层土壤快筛检测的方式了解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现状。土壤快筛采样及监测工作于 2025 年1月20日进行,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在地块内共布设 20 个土壤快筛监测点,土壤快筛检测项目为 PID 和 9 项重金属(镉、砷、铜、铬、镍、铅、汞、锌、锰)。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砷、镉、铜、铅、汞、镍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浓度较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总铬、锌、锰含量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初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我公司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及现场快筛检测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综上,南安市科教中心公园路北侧A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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