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坐落于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张浦社区,地块面积2944平方米,地块现状主要为已建7层式的学生宿舍楼、空地、边坡、草坪,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315050°、北纬 25.323330°,南侧为宿舍楼,西侧为食堂,东侧为荒地,北侧为道路、边坡。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等工作,并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查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本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的砷、镉、铜、铅、汞、镍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铬、锌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另,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129~0.138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检测数值总体较小。
(4)地块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用作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开发利用。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24686855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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