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环境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建筑资源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莆田市环境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莆田市建筑资源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环境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莆田市建筑资源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投资规模29092.85万元,建设规模年处理拆除垃圾30万吨,年产出主要为再生无机混合料25万吨、再生商品混凝土50万方、再生压制砖100万平、再生沥青混凝土20万吨、可出售金属资源1.5万吨、可出售轻物质2.4万吨。
二、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
主要调查内容: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通过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8030381597
邮箱:10626125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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