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委托泉州市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石鼓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1)地块名称:石鼓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地块
(2)建设地址:永春县石鼓镇桃场社区
(3)用地面积:4826m2
(4)建设单位: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
(5)地块四至:东至中骏雍璟小区二期(在建工程),南至石鼓中心幼儿园,西至鲁国路,北至中骏雍璟小区
(6)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已建成石鼓镇第三中心幼儿园,且已绿化
(7)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水田、其他农用地
(8)地块规划用途:R居住用地_R2二类居住用地_R22服务设施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石鼓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1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
通讯地址:永春县石鼓镇桃场社区
联系电话: 15359597668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三盛中央公园A地块13号楼1406
联系电话:13559622942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