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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中央活力区B-10地块第二阶段初步采样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日期:2025-04-18 16:02:59 发布者:13067060520 访问量:156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对东海中央活力区B-10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东海中央活力区B-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东海街道原后埔社区,西至规划的经九路,东至规划的经十路,南至规划的海丝大街,北至后厝街,地块中心经度118.647865º,纬度24.868819º,总用地面积37670m2(约56.51亩)。根据《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分为两块,分别为B-10-01地块及B-10-02地块,其中B-10-01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R21),B-10-02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1+B2)。

二、调查主要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共确认土壤环境样品47个,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和土壤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锰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初步调查共确认地下水样品5个,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块及对照点地下水中重金属Cr(六价)和Hg均未检出;As、Pb、Cd、Ni、Mn和Cu的检出率为40%~100%,但低于参照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胺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未检出;地下水中石油烃检出率100%,含量则低于地方标准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说明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详细调查,可以作为后续开发利用的依据。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浙江益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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