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调试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年增产2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增产2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位于南安市石井镇后店村(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5501平方米,年增产石板材2万平方米。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石板材12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职工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近期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拉运用于灌溉农田,不外排。
2、项目主要废气为扬尘,及时清扫车间积尘,经常对堆场和车间洒水,保持相对湿度,以利于扬尘的沉降;对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以减少污泥泄漏及扬尘产生;水喷淋作业的工作台加高挡板,减少含泥废水外溅;加强操作工人的卫生防护及加强车间通风排气措施,保证车间空气质量良好。
3、项目噪声设备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项目边角料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沉淀污泥由相关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佳豪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石井镇后店村(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邮箱:1249733967@qq.com
联 系 人:黄先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省南安市佳豪石材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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