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9-14储备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泉州市2019-14储备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