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2021年度)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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