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桥头畜牧有限公司商品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经福建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对《尤溪县桥头畜牧有限公司商品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审核,形成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经审核,报告表对专家意见作了较好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该《方案》,可作为报批稿上报审批。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小林/ 0598633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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