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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纸包装(福清)有限公司年加工瓦楞纸板1.5亿平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2-02-11 17:31:53 发布者:sfyz0808 访问量:603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巨纸包装(福清)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8日委托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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