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北庙新村、团结新村、市公路局机械修配厂三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现将漳州市区北庙新村、团结新村、市公路局机械修配厂三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阶段性...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