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建设地点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二农社区东岭路68号2号楼5楼 | |
建设单位 | 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 | |
报告编制单位 | 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 | |
一、 项目简介 | ||
1、项目概况 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附件l:营业执照)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二农社区东岭路68号2号楼5楼部分、6楼部分(含夹层)部分、6楼部分(含夹层),于2021年12月委托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12日通过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厦集环审〔2022〕002号)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验收监测工作启动阶段,本公司收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环保设计资料等,并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概况和周边区域环境特点,明确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制定验收初步工作方案。验收监测工作自查阶段,我司对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确定验收范围和内容、验收执行标准和验收监测内容。并于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测与核查,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范围及验收内容 验收范围: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以及环评报告表批复所涉及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二农社区东岭路68号2号楼5楼部分、6楼部分(含夹层)部分、6楼部分(含夹层)的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 ||
二、工程变动情况 | ||
与环评相比,本项目现阶段的地点、规模、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
三、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后溪工业组团污水处理站处理。 2、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有吹膜、印刷等工序均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内,且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蓄热氧化RTO”工艺处理达标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采取在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建筑墙体隔声等方式进行降噪。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外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铜版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经热熔造粒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包括废沸石分子筛转轮、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空桶、含油墨、稀释剂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接收处置。 | ||
四、验收过程简介 | ||
2022年4月30日,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及《厦门姚明环保塑胶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加工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会议的有特邀的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验收组听取验收报告主要内容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状况,经认真讨论,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4日~2022年5月31日 | |
备 注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59204306,邮箱:3518227177@qq.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二农社区东岭路68号2号楼5楼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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