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州盈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0 万方泥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无害化处理150 万方泥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盈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金滨路北侧沙尾村(金滨路北侧防护林100米景观带内)
建设过程:企业于2019年4月委托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年无害化处理150 万方泥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9日通过福州市长乐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批复文件(文号:长环评[2019]41号),2019年9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于2022年1月竣工完成。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福州盈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4月8日和9日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2年5月编制完成《福州盈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0 万方泥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22年5月15日福州盈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编制单位(福建青元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州盈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三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6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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