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年增产石材工艺品5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年增产石材工艺品5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位于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水头镇福山中路34号(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工艺品及大理石板材生产,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大理石板材25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10万平方米;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8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雨、污水采用分流制。项目依托厂区内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经过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用于园林灌溉。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对主要的噪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并对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等。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为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刷胶、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在切割、打磨、切边、造型等工序均采用喷淋法,产生的石粉被水力捕捉后进入沉淀池,几乎无粉尘产生。粉尘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污泥运输车泄漏的污泥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以及成品与原辅材料表面、设备与车间地面的积尘因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上述扬尘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胶对大理石板材进行刷胶背网、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然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4、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厦门泉瑞发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沉淀污泥委托南安市良泉石粉收集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胶水空桶统一收集后,由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则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水头镇福山中路34号(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90699385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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