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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再生石粉浆20万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日期:2022-05-06 16:07:41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231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福建合赢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福建合赢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于2021年10月委托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再生石粉浆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了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的批文,编号:泉南环评〔2022〕表27号。项目开工时间:2022年2月20日,竣工时间:2022年4月10日,调试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9日。项目已于2022年3月22日完成了项目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83MA8TU11T8N001W。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西侧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杂质、铁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加工回用。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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