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泉州市科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福建省海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泉州市科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其他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福建省海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泉州市科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科显智能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孔里工业区,本阶段工程总体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阶段设计产能为年产投影仪镜头3000万套,VR3D眼镜2500万台,光学镜片1.5亿片。项目于2020年7月委托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科显智能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8月28日取得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文,编号:泉永环评〔2020〕表29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1、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纳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
2、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噪声设备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项目边角料与项目品质检测阶段挑拣出的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其他物资企业;项目原料的废包装统一收集后会出售给相关的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润滑油空桶收集储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外运处理。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泉州市科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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