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巷内村(安海湾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8日-2022年09月2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周工 159859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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