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泉州豪旺食品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于2016年12月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豪旺食品有限公司蜜饯生产项目备案材料》,并于2017年1月24日取得了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的批文,编号:南环违备[2016]22号。项目开工时间:2014年3月27日,竣工时间:2016年6月10号。项目已于2020年4月9号完成了项目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830962211737001Y。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委托抽粪车将污水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桶。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泉州豪旺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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