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锦斗珍卿电厂珍卿一级水电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永春县锦斗珍卿电厂珍卿一级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春县锦斗珍卿电厂珍卿一级水电站
建设单位:永春县锦斗珍卿电厂
建设地点: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
联系电话:13808538568
邮编:362613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查看报告申请及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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