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B地块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B地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B地块工程
地点:平潭县交能局西侧(湖南村和中湖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B地块工程,验收内容依据环评及批复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等(13#、14#~20#等共7栋住宅楼及附属配属设施)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59595821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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