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一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有关要求,我司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棠口乡溪角洋工业园区1号的“屏南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一阶段)”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已竣工,现将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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